根据《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2号)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3号)和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4号)的有关规定和《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:
一、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领导小组:
组长:于湘晖 白宇
副组长:刘柏岩 陈妍 孟庆繁
成员:邢述 高波 吴永革 徐力 高仁钧 丁子芮 齐鹏 杨意 学生代表(冷思宇 傅浩冉)
二、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工作小组:
组 长:刘柏岩
副组长:丁子芮 齐鹏 杨意、刘成柏 孙睿涵 傅浩冉 冷思宇
组员:全体组评小组成员
三、评选程序
1.学院研究制定净加减分细则(见附件1)
2.按年级分专业成立组评小组,具体名单:
2018级:
131807班:组长:周宇宁 组员:黄铭望 高梓洋 张馨月 季陈石
131809班:组长:马嘉祺 组员:冷思宇 李常嘉 邹龙昊 李永琪
131810班:组长:万嘉鑫 组员:樊昕瑞 叶远志 王臻 杜玉龙
131811班:组长:耿雨杉 组员:付小格 徐雯雯 郭莹玉 王倩
131812班:组长:王龙祥 组员:姚语萱 武文学 姚嘉琦 杨赫
131813班:组长:龚吉鹏 组员:唐佳媛 孟熹霓 王欣萌 邱素文
131814班:组长:聂忠良 组员:黎剑 祖嘉良 段乐园 卢悦
2019级:
131901班:组长:牛世文 组员:韩仪琳宋孟颖申州名刘俊双
131902班:组长:杨沁川组员:王紫涵周正 李沛宸 汪思祈
131903班:组长:魏羽翀 组员:岳宇飞余钦远 丁思盟 张建豪
131904班:组长:傅浩冉 组员:于恩洋李俊澄 高乐 吴婉玥
131905班:组长:蔡鑫禹 组员:蒲怡彤 段好鑫 魏卓伊 王世航
131906班:组长:张允泽组员:王泽华 李浩纯 李昊宸 刘泽阳
131908班:组长:杨楚萌组员:刘禹辰 何昱陈洁 赵月
2020级:
132001班:组长:孙伟淇 组员:闻飞扬 肖童 胡逸航 王向寻
132002班:组长:宋凤麟 组员:李佳骏 王柳寒 赵浩宇 杨婧怡
132003班:组长:孙睿涵 组员:刘晓晰 吕佳晨 张熙若 刘瀚文
132004班:组长:李欣悦 组员:吕林良 谷佳勉 张梦可 纪代恒
132005班:组长:孙婧琳 组员:孙麒铠 翟振羽 姜鸿飞景晨欣
132006班:组长:张博文 组员:曹天欣 刘晓瑜 王树林 余和陆
132007班:组长:菅伯硕 组员:朱子琦 蒋治文 徐融 申奥
3.依据学校公布指标,按年级分配奖学金指标(不含联合培养学生):
|
一等奖学金 |
二等奖学金 |
三等奖学金 |
单项奖学金 |
校优秀学生干部 |
院优秀学生干部 |
校优秀学生 |
院优秀学生 |
2018级(197) |
11 |
23 |
34 |
23 |
7 |
11 |
11 |
23 |
2019级(190) |
11 |
22 |
33 |
22 |
7 |
11 |
11 |
22 |
2020级(202) |
12 |
24 |
36 |
24 |
7 |
12 |
12 |
24 |
学校整体分配名额 |
34 |
69 |
103 |
69 |
21 |
34 |
34 |
69 |
4.9月22-9月27日
(1)学生登录“智慧学工”系统进入“综合素质评价”模块,撰写个人鉴定,进行互评、自评。
(2)组评成绩由组评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系统。
(3)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录入系统。
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27晚23点59分。
5.9月25日-9月30日
各年级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,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。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30日晚23点59分。
6.10月4日-10月5日学生登录系统进入“奖助优申请”模块,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。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5日晚23点59分。
7.10月6日-10月13日
(1)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并采取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选,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、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。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、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。
(2)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;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,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,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、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。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、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由疫情防控原因造成2020-2021学年无全科成绩的学生,正常参评各类奖项。在综合测评时“课程加权平均成绩”部分按照已有课程成绩进行计算。其他学生按照学校《评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2.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、单项奖学金等事宜,由校团委参照有关办法具体组织实施。
3.根据《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要求,学校将对欠缴2020-2021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4.净加减分相关佐证材料,9月21日前交至组评小组,由小组成员依据净加减分细则酌情打分;
5.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,采取线上申请,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0月5日前交至组评小组;
6.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及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,提出拟获奖学生名单,经学院奖助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后,上报学校,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;
7.2019级、2020级采取班级综合测评,大类排名,2018级采取分流后的班级进行综合测评,分流后专业排名;
8.联合培养班级的奖学金名额,学院与联合培养培养单位商榷后,根据吉林大学相应评选办法单独分配;
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