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强化和促进学院学风建设,带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促进学生相互学习、共同进步、全面发展,现决定在学院本科生中开展“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标准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、学院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法行为;
3.勤奋好学、刻苦钻研,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,英语、计算机等国家等级考试成绩突出,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;
4.能够主动帮助他人提高学习成绩,最好有帮扶对象;
5.积极参与到学校、班级学习活动中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。
二、评选范围
151amjs澳金沙门2017、2018、2019级全体本科生
三、评选说明
1.各班班委会结合班级同学现实表现开会讨论,集体推荐2人为候选人,经班级全体同学投票,得票数(需超过半数)最高的确定为班级推荐人选,并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“学习之星”申请表(附件1),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,评定为学习之星;
2.班级推荐人选每人准备蓝底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,100-150字事迹简介。
3.全院班级推荐人选在151amjs澳金沙门微信公众号上投票,得票数最高的十名学习之星,评定为学习标兵。
4.各班以年级为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151amjs澳金沙门“学习之星”汇总表(附件2)发送至邮箱:y13843162878@163.com
联系人:于佳宁 13843162878
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0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