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2号)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3号)和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4号)的有关规定和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:
一、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领导小组:
组 长:于湘晖 白宇
副组长:刘柏岩 陈妍 孟庆繁
成 员:邢述 高波 吴永革 徐力 高仁钧 丁子芮 齐鹏 杨意 学生代表(张博文 姜淞)
二、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工作小组:
组 长:刘柏岩
副组长:丁子芮 齐鹏 杨意 刘成柏 张博文 姜淞 胡斯源
组 员:全体组评小组成员
三、评选程序
1.学院研究制定净加减分细则(见附件1)
2.按年级分专业成立组评小组,具体名单:
2019级:
131908班 组长:刘禹辰 组员:杨楚萌 张伊婷 鲁中魁 何 昱
131909班 组长:胡斯源 组员:王紫涵 杨沁川 马健哲 曹 婕
131910班 组长:牛世文 组员:韩仪琳 汪思圻 张芷维 王嘉骏
131911班 组长:李昊宸 组员:蒲怡彤 施瀛洁 魏卓伊 叶海伦
131912班 组长:傅浩冉 组员:于恩洋 高 乐 李俊澄 关 欣
131913班 组长:刘泽阳 组员:杨纳川 段好鑫 赵海池 吴小君
131914班 组长:魏羽翀 组员:张允泽 岳宇飞 王成龙 王可心
2020级:
132001班 组长:孙伟淇 组员:闻飞扬 王其姝 金凯峰 王子瑞
132002班 组长:李宏宇 组员:李佳骏 戴沈汝 王柳寒 程显一 宋凤麟
132003班 组长:吕佳晨 组员:韩 湘 孙睿涵 魏愈书 刘晓晰 韩佳岐
132004班 组长:吕林良 组员:李欣悦 谷佳勉 王敬镭 纪代恒 王浩东
132005班 组长:孙麒铠 组员:孙婧琳 孙士博 杨文静 张芷禄 李智慧
132006班 组长:张博文 组员:曹天欣 赵家琦 黎文伟 宛育先 魏姝琳
132007班 组长:菅伯硕 组员:朱子琦 王子涵 高庆霖 田笳良 陈 奇
2021级:
132101班 组长:周心睿 组员:姜 淞 邹佳琪 张铭泽 王伯文
132102班 组长:王义明 组员:焦陆洋 丁一奇 钱志明 杨 航
132103班 组长:张 莉 组员:隋 帅 王佳琦 张宫然 王 帅
132104班 组长:陈 勤 组员:韦冰豪 张诗源 谷汇韬 王子川
132105班 组长:易煜皓 组员:屠 婳 肖武健 徐严鹏 郭晓彤
132106班 组长:周子莫 组员:李 意 安 然 陈吉贤 任曹睿
132107班 组长:郭宇桐 组员:高媛媛 毕佳睿 何浩男 倪子杭
3.依据学校公布指标,按年级分配奖学金指标(不含联合培养学生):
|
一等奖学金 |
二等奖学金 |
三等奖学金 |
单项奖学金 |
校优秀学生干部 |
院优秀学生干部 |
校优秀学生 |
院优秀学生 |
2019级(193人) |
10 |
19 |
29 |
19 |
6 |
10 |
10 |
19 |
2020级(203人) |
10 |
20 |
30 |
20 |
6 |
10 |
10 |
20 |
2021级(188人) |
10 |
19 |
28 |
19 |
6 |
10 |
10 |
19 |
4.9月28 -9月30日
(1)学生登录“智慧学工”系统进入“综合素质评价”模块,撰写个人鉴定,进行互评、自评。
(2)组评成绩由组评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系统。
(3)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录入系统。
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30晚23点59分。
5.10月3日-10月7日
各年级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,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。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7日晚23点59分。
6.10月8日-10月9日
学生登录系统进入“奖助优申请”模块,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。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9日晚23点59分。
7.10月10日-10月14日
(1)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并采取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选,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、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。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、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。
(2)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;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,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,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、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。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、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由疫情防控原因造成2021-2022学年无全科成绩的学生,正常参评各类奖项。在综合测评时“课程加权平均成绩”部分按照已有课程成绩进行计算。其他学生按照学校《评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2.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、单项奖学金等事宜,由校团委参照有关办法具体组织实施。
3.根据《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要求,学校将对欠缴2021-2022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4.净加减分相关佐证材料,10月1日前交至组评小组,由小组成员依据净加减分细则酌情打分;
5.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,采取线上申请,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0月6日前交至组评小组;
6.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及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,提出拟获奖学生名单,经学院奖助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后,上报学校,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;
7.2020级、2021级采取班级综合测评,大类排名,2019级采取分流后的班级进行综合测评,分流后专业排名;
8.联合培养班级的奖学金名额,学院与联合培养培养单位商榷后,根据吉林大学相应评选办法单独分配。
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2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