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研办(教学) > 正文
通知公告

研办(教学)

151amjs澳金沙门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细则

日期:2024-04-24 点击数: 来源:

根据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21〕72号),151amjs澳金沙门成立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,制定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。

一、学术业绩成果要求

1.学术业绩成果是指经正式发表或授权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。

2.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,存在并列第一作者时自然排序第一名可以申报;专利成果中,当导师排序第一时,学生排名第二可以申报。

3.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151amjs澳金沙门。

4.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—2023年12月31日,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。

5.分区以中科院SCI期刊分区大类最新版为准。

二、申请人条件

(一)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。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3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,不含留学生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注重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优秀,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;

4.积极参与科学研究,学习成绩优秀,学术业绩突出等。

(二)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,取消参评资格:

1.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;

2.保留学籍的;

3.受纪律处分的;

4.有学术不端行为的;

5.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;

6.有损学校荣誉的。

三、奖励标准及额度分配

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分等级进行奖励。学院将依据学校预算下达的奖励额度最终确定。

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,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,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0.5万元。

四、评定程序

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按照“学生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评定工作委员会初评推荐、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”的程序进行。

1、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和管理。

登陆网址:https://jlupy.jlu.edu.cn/。根据财务处有关规定,银行卡信息填写规则已更新,具体填写规则请详细阅读附件1。

2、4月27日-5月13日前研究生申请,导师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。

其他未尽事宜将由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
请备注姓名加QQ群456259281,

联系人:王老师任老师

联系电话:0431-85155459

151amjs澳金沙门

2024年4月16日
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