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校发[2018]611号)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情况公示如下:(见附件)
公示期间,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,反映问题,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公示时间:2020年8月26日——9月2日(5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刘成柏
电子邮箱:liuchengbai@jlu.edu.cn